大同县2018年县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同县2018年县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的施工图设计批复已由大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字[2018]21号文批复。招标人为:大同县路政管理大队,项目投资:约 804.1806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招标编号: SXXXZB-2018-06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规模及设计内容:项目里程42.726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波形护栏、混凝土护栏等。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安装波形护栏、混凝土护栏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建设地点:县、乡、村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满足本项目信誉要求,且须具备以下所列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2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内(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2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
3.2 企业业绩:
近五年内(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独立完成且通过交(竣)工验收的累计长度不少于30公里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其中波形防护栏累计长度不少于20公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潜在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4.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5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1 被交通运输部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处罚期内;
3.5.2 在交通运输部或地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且处于处罚期内;
3.5.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5.4 投标人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屏蔽或撤销其失信名单信息前。
3.5.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8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政务大厅四楼)41号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须携带资料:
A、企业资质: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⑦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查询);⑧近一年内经办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关系证明原件(至少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编码、单位名称、网上可查);⑨“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公告发布期限内)的网页截图。
B、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员: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证件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②项目经理的证件原件: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项目总工的证件原件: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C、业绩:
①企业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通运输部规定格式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及国家或地方招投标行政部门官网发布的相应业绩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的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资料内容应相互印证,否则不予认可。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协议书、交通运输部规定格式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证明资料原件。
并提供上述(A—C)资料及法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肆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图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6月 5 日下午14:00,地点为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政务大厅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大同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同县路政管理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新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县县城 地 址:(大同市御河东路御河湾小区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刘师晟 联系人:杨阳
电 话:13734217839 电 话:1773518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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