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真伪鉴定系统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公安局所需真伪鉴定系统设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真伪鉴定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8(2017)-12-34-G
3.项目概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了更好的建设视频侦查技术实验室,致力于视频快速发展,系统化解决视频的证据化问题,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拟采购真伪鉴定系统设备一套,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475,000元
招标内容: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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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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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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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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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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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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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伪鉴定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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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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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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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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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交货(完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交货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候家巷19号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5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09:00—10: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10:00
(3)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10:10
(4)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五室
11.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联系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候家巷19号 邮编:030001
联系人:王大利 联系电话:13503503000
1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邮 编:030000
联系人:段 喆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常翠云 联系电话:0351-2377109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tyzfcg.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5.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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