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五六号调蓄池工程设备(阀门)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市政池渠设施管理处委托,对太原市五六号调蓄池工程设备(阀门)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太原市五六号调蓄池工程设备(阀门)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编号:2018-WT-3-C
3.项目概况:根据2017年八河上游生态治理及太钢地区南北线防洪等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对五六号调蓄池设备(阀门)进行采购。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3,892,000元。
采购内容:共一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设备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金额小计(元)
|
01-11M-01~04
|
电动偏心半球阀
|
DN1000
|
4台
|
347000
|
1388000
|
01-12M-01
|
电动偏心半球阀
|
DN600
|
1台
|
98000
|
98000
|
01-13M-01
|
电动偏心半球阀
|
DN2000
|
1台
|
2000000
|
2000000
|
01-14M-01~04
|
微阻缓闭止回阀
|
DN1000
|
4台
|
100000
|
400000
|
|
止回阀
|
DN350
|
1台
|
3000
|
3000
|
|
手动闸阀
|
DN350
|
1台
|
3000
|
3000
|
合计
|
12台
|
|
3892000
|
注: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交货(完工)时间:2018年3月至4月,以施工单位约定的通知方式通知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太原市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详图;
(7)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8)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每类产品须提供至少一款同类产品的检测报告;
(9)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1月至今已完成的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的有效业绩证明(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正式发票及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②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
(10)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9.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27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本
10.现场答疑会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1)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10:00
(2)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三室
(3)联系人:边国梁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3月7日 上午 09:00—10: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10:00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10:10
(4)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三室
12.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联系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13.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市政池渠设施管理处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50号 邮编:030012
联系人:张 鹏 联系电话:15003510784
14.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邮 编:030000
联系人:边国梁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韩倩倩 联系电话:0351-2377107
15.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tyzfcg.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6、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13日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