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空修剪车、垃圾车、拖拉机公开招标的采购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园林局所需高空修剪车、垃圾车、拖拉机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高空修剪车、垃圾车、拖拉机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2016)-13-34-G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原市园林局属单位日常工作使用的高空修剪车、小型自卸垃圾车、拖拉机的采购。
4、招标内容及预算:共三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第一包
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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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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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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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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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高空修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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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备质量kg:≥9605;总质量kg:≥9800;外形尺寸mm:约8250×2420×3550;最大作业高度m:27;水平半径15米;额定载荷kg:200;配置:转向助力、空调;发动机:≥118kW;达到上户要求排放标准;驾驶室准乘人数:3人;
2.上装:采用伸缩臂式结构,4节伸缩臂+1节固定臂结构,操作方便,动作迅速、准确,工作效率高,两支腿跨距4.5米,整车稳定性更佳。强度介绍:臂架及主要结构件均采用高强度钢板,保证强度的情况下,调平方式,串联油缸调平,平滑稳定,安全性高;液压系统:操作方式:无线遥控操作+应急手动操作手柄,安全装置:包括上下车互锁、应急电动液压泵、紧急停止按钮、上车工作斗带操作系统,带无线遥控器,遥控距离100米,安全带等;工作斗采用高强度型钢。
(配置绿化养管中心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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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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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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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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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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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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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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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自卸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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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置:驾驶室乘坐2人;发动机功率≥70千瓦;达到上户要求排放标准;总质量≥4495KG;额定载质量≥1650kg;自卸方式:后卸。
2.外型尺寸mm:约5350×2000×2310;3.货箱尺寸mm:约3500×1900×600。
(配置植物研究中心、苗木培育中心各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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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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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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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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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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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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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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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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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型式:4×4;外形尺寸长×宽×高(高度至方向机)mm:约3910×1745×1700;轮距:前1250(mm),后1400~1600(mm);最小离地间隙350(mm);最小使用质量:2127(kg);最小转向圆半径:4.2±0.3(m);标定牵引力:11.2(kN);动力输出最大功率:32.5(kW);速度范围:2.37~31.06(km/h);发动机型式:直列、立式、水冷、四冲程;标定功率及转速(kW、r/min):36.8/2200;最大提升力:8.3(kN);动力输出轴型式:后置半独立式Ⅱ型;动力输出轴转速:540/720(r/min);带旋耕:深度要达到60公分;耕深调节方式:力、位控制;带驾驶室。
(配置苗木培育中心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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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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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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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供货。
7、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7)第一包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达到工信部上户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8)第一包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免征公告,如免征公告正在办理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垫付所征税额,待免税公告公布后投标人自行办理退税;
(9)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4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4月26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常翠云 联系电话:0351-353050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园林局
地址:新建路204号市政府院北4号楼 邮编:030002
联系人:李 擘 联系电话:13015373625
15、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