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福利院脑瘫儿童住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住房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福利院脑瘫儿童住房改造工程已由太原市财政局并财购【2016】49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太原市社会福利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太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住房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2016-12-18-G
2.3 建设地点:太原市上庄街121号
2.4 结构类型及建筑面积:砖混结构、面积2414.6平方米
2.5 招标控制价:4,225,796.88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要求工期:60天
2.9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项目包括拆除、土建、装饰、外网等项目,共 1个标段。
2.10 报价方式:本工程的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为计价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11 本项目须现场勘察:
现场勘查地址:太原市上庄街121号
现场勘查及答疑会时间:2017年3月1日上午9:00
采购人联系人:郭建明 联系电话:1383462755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能清晰反映投标货物未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7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桃园三巷3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现金支付,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1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太原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王 轲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招标人名称:太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地址:太原市上庄街121号 邮编:030027
联系人:郭建明 联系电话:13834627553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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