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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乌石峰游道工程(二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9]次 更新日期:2016-12-01 21:06:10.0
摘要:彭德怀纪念馆的湘潭县乌石峰游道工程(二期)(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16】111366,委托代理编号:LYZC-161145)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安徽心脑血管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南区)一、二期建设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立医院的委托,就安徽心脑血管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南区)一、二期建设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结果

项目名称

安徽心脑血管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南区)一、二期建设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JG2017-11-1230

预中标人

投标人名称

常州奥兰通标识有限公司

投标人报价

5202653.0075

公示期:自2017920日至2017922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申请人的参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立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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