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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局农用航空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47]次 更新日期:2016-12-01 21:02:31.0
摘要:更新时间:2016-11-30来源:浏览次数:99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于2016年10月31日、11月7日、11月23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连续发布了三次招标公告,在有效报名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生化设备采购项目1、项目4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安徽师范大学生化设备采购项目4

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师范大学委托,就生化设备采购项目4(招标编号:GN2017-10-0988),并于 2017年9月8日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层开标室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包号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预计中标金额

备注

02包生化设备4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沃特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67598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合肥天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67753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合肥仪美电子有限公司

678090

 

公示期为 2017年9月20日到2017年9月26日。

评标委员会名单:沈德凯、张军勇、胡先海、陈琦、范跃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0551-62220112、0551-62220153(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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