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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2016年土地开发项目和旱改水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66]次 更新日期:2016-11-28 22:20:18.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门县2016年土地开发项目和旱改水项目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6]76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石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2016年土地开发项目和旱改水项目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发改招[2016]76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石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门县2016年土地开发项目和旱改水项目工程
2.2 招标编号:hnzxzb16-144
2.3     模:项目投资估算1051.3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825.82万元
2.4 建设地点:常德市石门县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招标范围包含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它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标段号
建设地点
规模面积(公顷)
设备购置费(万元)
投标上限值含设备购置(万元)
石门县2016年土地开发项目和旱改水项目工程
1标段
雁池乡竹儿垄、水晶庙村、维新镇水碾溪村
5.43
1.8
121.03
2标段
雁池乡重复桥村
7.1
1.12
167.91
3标段
雁池乡易家山村
8.83
0
143.15
4标段
维新镇观峰山村
9.16
0
90.91
5标段
新铺乡天池堰村
21.87
0
302.82
注:最终结算以项目竣工测量面积数据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建工程;
3.6 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6年6月至2016年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3.7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
3.8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情况查询证明(查询内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因本工程施工环境较复杂,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考虑到现场条件的制约,投标人在投标前根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自行安排合理时间去施工现场考察项目及了解当地情况,招标人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
3.11 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12 今年五月国家税收政策营改增调整后,国土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暂未调整,由此可能产生的税费方面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3 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押证管理,中标后上交石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14 近三年内(2013年9月至2016年10月)投标单位应具备湖南省土地整治或土地开发项目类似业绩二个(含)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项目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万元整(¥6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8807 1820 0271 7610 5012
5.3 注:
(1)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石门县土地开发和旱改水项目第 标段(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未注明的投标人报名无效。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日内沿来款渠道退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2)请将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于2016122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托管账户到帐为准。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要求
6.1 报名时间:20161128日至201612 2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6.2 报名地点: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
6.3 报名要求: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进行押证报名;
(2)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公司在册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本人二代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证;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2016年6月至2016年9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情况查询证明;
 ⑧省外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
 ⑨省内企业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
  近三年内(2013年9月至2016年10月)投标单位应具备湖南省土地整治或土地开发项目类似业绩二个(含)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项目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的到账凭证(携带银行转账凭证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到账后接受报名)。
注:以上材料报名时必须注明第 标段,而且须提供原件,除单位介绍信外,其他报名资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交代理机构。(说明:投标人在报名中如提供虚假资料,代理机构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6.4  费用问题: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电子档)4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1220 09  30 分,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石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龙先生
    话:138073603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城西办事处鸿升社区武陵大道935号(泽云佳园7栋401)
联 系 人:薛女士、杨女士
    话:0736-7153755   手机号码:18175608518
    箱:32588602@qq.com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招标人)      
我作为(项目名称)     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及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附件2
 
石门县2016年土地开发项目和旱改水项目工程第   标段
报名表
                               

投标人名称
资质类别及等级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及QQ邮箱
报名时间
备注
 
 
 
 
 
 
 

 备注:投标人前来报名时请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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