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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卢氏县康乐养老中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83]次 更新日期:2016-11-28 22:14:29.0
摘要:三门峡卢氏县康乐养老中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项目介绍三门峡卢氏县康乐养老中心项目已经由卢氏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以下简称“PPP项目”)。卢氏县

三门峡卢氏县康乐养老中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介绍

三门峡卢氏县康乐养老中心项目已经由卢氏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以下简称PPP项目”)。卢氏县民政局(以下简称“民政局”)已获得卢氏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作为项目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受卢氏县民政局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邀请有兴趣、有能力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名称为“三门峡卢氏县康乐养老中心项目”,本项目占地65,建设用地面积 43122.0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6068.72 平方米, 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用地面积29375.92 平方米,建筑面积 47596.24 平方米,二期建设用地面积13746.14 平方米,建筑面积 18472.48 平方米,床位约800张,项目总投资约2.7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地址位于卢氏县原西关铁厂以西、洛北大渠以北、油库以东。

随着本项目的建设成型,将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2.2 采购范围

PPP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及建设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EPC)。本次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之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融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移交等全过程的工作。项目合作期限为暂为20年(包括建设期及运营期年),自《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计。项目公司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公司通过提供养老服务获得收益,在合作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县民政局或县政府授权的其他机构。

2.3项目编号:卢采购公-2016-455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卢氏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但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前述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2)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 本项目对社会资本方要求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1、设计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

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 申请人最近连续年(自2011年11日起计,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五年,应自成立之日起,以下均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或建设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BT、BOT、PPP项目等),且承担过投资或建设过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投资建设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养老运营企业目前营业规模具有不小于200张床位。

5) 独立申请人:以20151231日为基准日,实收资本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总资产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联合体申请人:以20151231日为基准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实收资本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总资产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6)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2015年)资产负债率小于7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7) 具有不低于3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8)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连续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最近连续三年内未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禁止进入河南省、三门峡市工程建设市场;最近连续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应符合本第3.1 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资格预审时间:201611月28日-12月2日,每日8:30-12:00;14:30-17:30(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

5.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每份300元。

5.3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⑧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 联合协议书(联合体需要提供);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 2 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月19日下午15:30

6.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民政局

   联系人:王建东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清惠路

   电话:0398-718381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楼1404室

   联系人:谢晓暄   李凯

   电话:0371-66610668   0371-6661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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