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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卢氏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瓦窑沟乡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93]次 更新日期:2016-11-28 22:14:29.0
摘要:河南省卢氏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瓦窑沟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河南省卢氏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瓦窑沟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本项

河南省卢氏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瓦窑沟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卢氏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瓦窑沟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卢氏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瓦窑沟乡

    2.2项目编号:HNSX(m)-2016028

 2.3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工程主要包含水源池、蓄水池、输水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包含次氯酸钠投加器、截止阀、空气阀、泄水阀,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卢氏县瓦窑沟乡高河村、庙上村、里坪新区安置点、瓦窑沟街大坊社区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截图);

3.3 2013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

3.4企业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5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且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管理工程主要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6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授权委托代理人(以上信用公开信息须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截图);

3.7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28  日至2016年 12     2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⑧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⑨ 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⑩ 主要参建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连续3月);

11 2013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12 企业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5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以上资料238需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相应截图;所有复印件需提供3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套,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和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6年 12   23 15 00 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人:张鹏程      

   话:13803987329        

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层 

人:马珊    

   话:15239899300

    电子信箱:3384294798@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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