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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X2016019-1号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许昌市海绵城市PPP项目环评”项目询价通知书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6]次 更新日期:2016-11-28 22:14:02.0
摘要:受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许昌市海绵城市PPP项目环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投标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具有相应的经

受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许昌市海绵城市PPP项目环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投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备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类资质类别)。

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所有编制人员均具有相应专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预算:20万元,超出者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

许昌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域:魏武大道以东、清潩河以西、新元大道以南、天宝路以北,共计35平方公里。许昌市海绵城市PPP项目共计104个,投资20.33亿元,包括公共建筑海绵改造、游园广场海绵改造、市政道路海绵改造、雨水管网改造、河湖水系海绵改造。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估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2)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3)编写环评报告各个专题,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5)环评报告报送审批。

四、其它要求

1)付款方式:环评报告通过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表

标段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备注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六、1、投标人应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2、中标单位须于中标当日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档一份。

七、本项目询价截止时间:2016年12116:00前密封送至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五部。

八、集中采购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许昌公共资源大厦)

九、采购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许昌市劳动路1012号

 

                                                                                                        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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