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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弋阳嘉园丁庄安置区1#、2#楼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204]次 更新日期:2016-11-25 21:22:13.0
摘要:更新时间:2016-11-25来源:浏览次数:991、招标条件本项目潢川县弋阳嘉园丁庄安置区1#、2#楼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融资。招标人为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
更新时间:2016-11-25    来源:   浏览次数: 9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潢川县弋阳嘉园丁庄安置区1#2#楼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融资。招标人为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弋阳嘉园丁庄安置区1#2#楼棚户区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潢公采[2016]074号
2.3、工程规模:潢川县弋阳嘉园丁庄安置区棚户区改造工程1#2#楼整体建设工程施工,结构为框架结构;1#2#楼总建筑面积为29028㎡,层高17层;其中1#一、二层和两侧的两层临街楼为商铺,专为京九大道占地村民的转产安置所用,其余各层均为住宅楼;
2.4、建设地点:潢川县弋阳办事处沙河店村丁庄村组境内;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要求工期:18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1标段:潢川县弋阳嘉园丁庄安置区1#2#楼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
    2标段:潢川县弋阳嘉园丁庄安置区1#2#楼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标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具有201311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人需具有2013111日以来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是指结构为框架、单项合同面积不小于25000㎡(含)的建筑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5)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公司缴纳的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具有201311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人需具有2013111日以来类似项目监理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5)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公司缴纳的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两个月内有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 25日至201612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段: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公司缴纳的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等资料,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壹份。
监理标段: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项目总监无在建证明;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业绩;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公司缴纳的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等资料,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壹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2 19 9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6-3180792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訾女士
电话: 0371-65585906      18736096817
监督部门: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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