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73]次 更新日期:2016-11-21 17:31:27.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华中学、龙华小学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主体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龙华中学:该项目位于永盛西路以北,祥符路以南,永丰南路以西,龙华路以东,36个教学班,用地面积约34357m2,建筑面积约30921m2;
(2)龙华小学:该项目位于永盛西路以北,祥符路以南,龙华路以西,雁鸣路以东,24个教学班,用地面积约24962m2,建筑面积约19970m2。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郑东新区龙华中学主体施工
第二标段:郑东新区龙华小学主体施工
报名时不分标段报名,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或资格预审通过情况)组织投标人抽取标段,投标人根据所抽取的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或提供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注册证书继续有效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到期前最后一个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暂不提供],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6年5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6年5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 业绩要求
3.4.1 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1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有已完成的同类(公共建筑)施工工程业绩,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3.4.2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3年1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有已完成的同类(公共建筑)施工工程业绩,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3.4.3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五大主体)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施工图和竣工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以上三者显示的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2016年5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9 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10 企业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1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下午17:00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清晰、完整,包含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相关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原件退还。施工图和竣工图无须整本复印,但须复印能反映建筑面积的关键页)】: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本公告3.2款规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提供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提供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6)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图和竣工图原件,留存能反映建筑面积的关键页的复印件);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9)“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
1、上述材料应根据“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不受理其报名;
5、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8 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的投标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邮箱:2602893914@qq.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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