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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太行公园改造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110]次 更新日期:2016-11-21 14:15:11.0
摘要:招标公告长治市太行公园改造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16〕15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长治市园林局,建设资金为长治市财政投资,总投资1980万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

 

 

  长治市太行公园改造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1615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长治市园林局,建设资金为长治市财政投资,总投资1980万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太行公园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232885.62平方米(合349.4亩),园路及铺装广场改造、园内景观及景观小品改造、绿化改造、景观照明、建筑改造、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等工程;

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四个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园林景观工程(包括:映雪书香、林下庇荫、歌舞林霄、滨水休闲、夏风戏波);

第二标段:园林景观工程(包括:流金岁月、上党松径、崇塔瀑影、飞花夹岸);

第三标段:园林建筑、水电、园林建筑修缮工程;

第四标段:绿化工程、公共设施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费证或规费核准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及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检查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61121日至20161125日,每日上午9001200分,下午1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112120161125(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300分至530分),在长治市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太行东街168号永盛大厦八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长治市园林局  

人:孙晓辉

    话:0355-3368161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王  

    话:0355-2180308

发布日期: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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