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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民东路安置区建设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81]次 更新日期:2016-11-21 13:59:38.0
摘要:新蔡县人民东路安置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CJS2016-02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蔡县人民东路安置区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目前项

新蔡县人民东路安置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JS 2016-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蔡县人民东路安置区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蔡县人民东路与古吕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2.2工程概况:共五栋楼与地下车库,建筑总面积为80602.49㎡。其中1#楼地上25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3565.33㎡;2#楼地上25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4040.72㎡;3#楼地上26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3184.47㎡;4#楼地上26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4572.64㎡;5#楼地上26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2415.25;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整体车库,建筑面积12824.08㎡。

2.3项目总投资:12511.15万元人民币。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5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 1个标段,监理为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如有在建,中标、预中标已在网上公示的中标结果需提供项目经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

3.1.4企业在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以年终审计报告为准,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未被列入黑名单,且需对本次投标行为及中标后履约行为进行承诺,出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的书面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①本次投标活动不挂靠、不借用资质投标。②不转包、不违法分包。③我公司中标后投标中承诺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七大员证书原件自愿押存于贵单位,并及时按投标中承诺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七大员组建项目部,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5天。④承诺在项目招标建设全过程有效,一经发现有违反承诺的行为,视为投标人违约,发包人可单方面中止一切合同,项目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3.1.5投标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房屋建筑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两个,且每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以施工合同时间为准。)

3.1.6拟投入的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七大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项目(以提供2016年1月至11月养老保险证明、劳务合同为准),七大员包括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标准员。

3.1.7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其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后)。

3.1.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监理单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投标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房屋建筑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两个,每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日期以合同时间为准)。

3.2.4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监理项目(以提供2016年1月至11月养老保险证明、劳务合同为准)。

3.2.5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其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后)。投标人需对本次投标行为及中标后履约行为进行承诺,出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的书面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①本次投标活动不挂靠、不借用资质投标。②我公司中标后投标中承诺的总监、专监及监理员等人员证书原件自愿押存于贵单位,并及时按照投标中承诺的人员组建监理部,总监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专监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5天。③承诺在项目招标建设全过程有效,一经发现有违反承诺的行为,视为投标人违约,发包人可单方面中止一切合同,项目损失有投标人负责。

3.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凡资格要求符合上述者,请于2016年11月21登录新蔡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本项目的补充文件、补遗等相关资料都会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贰佰伍拾  万元整(¥:2500000元)

          诚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仟捌佰  万元整(¥:38000000元)

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肆万贰仟 元整(¥:42000元)

          诚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拾肆   万元整(¥: 640000元)

注:①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为分别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保函的形式缴纳并以银行出具的保函格式为准开具,且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和诚信保证金(银行保函)分开开据,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和加盖投标企业印章不得使用签名章和其他电子版签名;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银行无权开具,可到上级银行开具,但基本账户银行必须出示证明。

若诚信保证金保函银行不能开具,则开具保函的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的总金额之和。

在开标时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以备审查;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企业银行保函暂由招标人代为保管;中标企业与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由招标人向各投标人退还各企业银行保函。

所有保函一经查出虚假行为,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⑤银行保函有效期≥90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费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可能被授予合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9396937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女士  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72850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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