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二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就卢氏县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TAHP-2016-161
3、资金来源:扶贫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4、项目概况:10个村级光伏电站和100个户用光伏电站,包括方案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最终实现本项目并网发电所有内容。
①朱阳关镇:王店村、杜店村;②汤河乡:大坪村、新坪村;③五里川镇:南峪沟村;④双槐树乡:西河村、中桃花村;⑤瓦窑沟乡:高河村、庙上村;⑥狮子坪乡:毛河村。
方案设计部分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验收和调试,图纸设计。设备采购部分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所有电缆、汇流箱及其他相关辅材。基础施工部分包括:基础制作、屋面防水及其附属施工。电气安装部分包括: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电缆敷设、接线,逆变器,防雷接地、输出线路等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5、建设地点:卢氏县 10个自然村 ;
6、招标规模:10个村级光伏电站(每个100KW)和100个户用电站(每个5KW),合计1500KW。
7、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安装、基础、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9、工期: 60 日历天/标段。
10、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光伏组件不低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质保期自缺陷责任期满开始计算,中标人在质保期内免费承担维保服务。
11预算资金: 10815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3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至开标期间内)。
四.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五.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21 日至2016年 11 月25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5.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⑧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⑩另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备由招标人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整理,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5.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大写: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
6.2 单位名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0940 1001 1000 00011
行 号:4025 0540 0012
6.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 12 月12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常睿
电 话:13693997163
地 址:卢氏县新建路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4号院1号楼3楼
联系人(电话):何军(0398-2118368) 18697322255
电子信箱:DHGS81081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