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迁移建设项目
监视大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迁移建设项目监视大厅装修工程已由太原市财政局并财购【2016】36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迁移建设项目监视大厅装修工程
2.2 招标编号:2016-9-51-G
2.3 建设地点:长风商务区太原市政务大厅六楼
2.4 结构类型及建筑面积: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80㎡(含钢结构加层)
2.5 招标控制价:1,576,346.59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要求工期: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2.9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项目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等项目,分为壹标段。
2.10 报价方式:本工程的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为计价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11 本项目须实地勘察:
现场勘查地址:长风商务区政务中心6层
现场勘查及答疑会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下午15:00
采购人联系人:孙建斌 联系电话:0351-398163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能清晰反映投标货物未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
3.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7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8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9 省外企业投标的,须按照晋建市字[2016]3号文件要求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完成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确认,并可通过全省一体化平台查询企业基本信息或提供有效期内的入晋备案证书;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桃园三巷3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1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太原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樊 宁、段 喆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王 轲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使用单位名称: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
地址:太原市金刚堰路202号 邮编:030000
联系人:孙建斌 联系电话:0351-3981631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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