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93]次 更新日期:2016-11-17 00:38:55.0 |
卢氏县交警大队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 卢氏县交警大队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1、采 购 人:卢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项目名称: 卢氏县交警大队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GTXH-2016-113 4、资金来源:1、锅炉拆迁环保局补助款;2、县财政拨付的办公经费。 5、采购预算:558578.97元 6、采购内容:卢氏县交警大队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安装。 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保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所采购货物的厂(商)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之内容;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及售后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要求。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 11 月 16日至 2016 年 11月18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村商业银行三楼政府采购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套成册装订,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评审。 报名时需另单独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用做项目地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3、询价通知书获取:报名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询价通知书和询价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供应商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保证金收据。(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转帐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1 月 25 日 15时30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16 年11 月 25 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卢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邱建国 联系人: 常琼 联系电话:13700744622 联系电话:0398—215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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