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94]次 更新日期:2016-11-11 18:25:45.0 |
卢氏县2016年22个贫困村环境整治项目移动式 垃圾箱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卢氏县2016年22个贫困村环境整治项目移动式垃圾箱采购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卢氏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编号:HNDCZ-2016-01210 1.2项目名称:卢氏县2016年22个贫困村环境整治项目移动式垃圾箱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采购移动式垃圾箱222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1.5采购预算:99.9万元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交货 1.8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经营或生产本项目所采购货物之内容; 3 供应商须是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但生产商和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近三年以来具有同类销售业绩; 5 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供应商须具有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村商业银行一楼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供应商须具有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 3 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作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供应商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保证金收据。(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转帐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转帐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期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周武军 联系电话:0398—7187605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卫玺源 联系电话:0398—718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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