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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城北供水厂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189]次 更新日期:2016-11-10 21:49:02.0
摘要:2016-11-0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华县城北供水厂工程(一期)已由江发改字【2016】68号、江发改许准字【2016】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北建设投资有

2016-1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县城北供水厂工程(一期)已由江发改字【2016】68号、江发改许准字【2016】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县城北供水厂工程(一期)。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内。
2.3  规    模:主要建设日加压能力2万立方米的加压泵站和日调节能力为15万立方的调节池,用地面积约15亩;本工程(一期)总投资约242万元。
2.4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江华县城北供水厂工程(一期)(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按1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证明方式:须提供2016年5月1日以后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相应的查询网站的查询结果),【湖南省内限www.hn12333.com或www.cs12333.com网站查询,外省的还需提供以(gov.cn)域名结尾的具有查询网站链接的网站,即外省的需提供查询网站及相应的政府门户网】,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经评委要求补正后仍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3.6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20家(含20家)时,先抽取9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9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下一轮抽取;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进行下一轮抽取。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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