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邓州市各项目学校,建设资金中央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邓州市各项目学校的委托,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河南方大)二次
2.2招标编号:FDZB-2016-487
2.3本项目建设地点:邓州市各项目学校内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工期要求:按国家定额工期
2.6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标段 |
工程名称 |
工程范围 |
资金
(万元) |
招标人 |
第二十八标段 |
彭桥镇第一初级中学维修项目 |
修建地坪、下水道、校舍维修 |
40 |
彭桥镇第一初级中学 |
第二十九标段 |
彭桥镇第二初级中学维修项目 |
屋面结顶、换门窗、教学楼外粉 |
31 |
彭桥镇第二初级中学 |
第三十标段 |
彭桥镇庙湾小学维修项目 |
屋面结顶、新建围墙、换门窗 |
20 |
彭桥镇庙湾小学 |
第三十六标段 |
九龙镇大陂小学新建项目 |
新建教学楼 |
49 |
九龙镇大陂小学 |
第三十七标段 |
九龙镇邓岗小学新建项目 |
新建教学楼 |
45 |
九龙镇邓岗小学 |
第三十八标段 |
九龙镇姚营小学新建项目 |
新建综合楼 |
30 |
九龙镇姚营小学 |
2.7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及维修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可由投标企业到现场进行考察确认,详见施工图及维修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屋建筑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投标企业近年来无违规、无不良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每个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报名时间与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5)安全考核合格证书;6)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出示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购买标段、联系人、电话及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八楼)。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各项目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五交化大厦1105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7-63137669 传真:0377-61707007
邮箱:
nyfdzb@163.com
日期: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