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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车站路门头提升改造工程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87]次 更新日期:2016-11-10 21:33:35.0
摘要:兰考县车站路门头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兰考县车站路门头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兰考县车站路门头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车站路门头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兰考县车站路门头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投资:约139.22万元

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采购内容:车站路门头提升改造工程

5、交货地点:兰考县车站路项目区

6、质量要求:合 

7、工    期: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企业携带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前来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1020161116(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证明;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3份,按顺序装订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402 492 501 017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121上午930分,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许先生              

    话:15093687568

采 购 人:兰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曲女士              

    话:13569528882       

代理机构: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代先生              

    话:1883821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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