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山东招标信息 > 泰安市招标信息

泰市人民检察院一站式服务大厅及刑事办案综合技术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149]次 更新日期:2016-11-10 19:38:58.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泰市人民检察院一站式服务大厅及刑事办案综合技术楼建设项目已由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审批【20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人民检察院一站式服务大厅及刑事办案综合技术楼建设项目已由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审批【20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杏山路以北,顺河路以西。
2.2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3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2830平方米,新建1栋主体一层、局部二层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及刑事办案各科综合技术楼,内部电气系统较为复杂,工程估算价38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8日至201611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出具带二维码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日14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泰建设信息网” 、“新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新泰市杏山路71号       
邮    编:271200                    
联 系 人: 王斌                     
电    话:15853839957               
 
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71-5号
联 系 人: 吴长录          
电    话:0538-7226061     
邮    箱:sddyxt@126.com    

Copyright © 2008-2018 易快得招标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1516772281 | E-mail:151677228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