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4]次 更新日期:2016-11-08 02:22:15.0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利辛县自来水公司中心化验室水质检测设备采购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4月10日 |
利辛县自来水公司中心化验室水质检测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17-08-0268)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利辛县自来水公司委托,就利辛县自来水公司中心化验室水质检测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17-08-0268)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7年4月7日14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大禹仪器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23851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恒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239019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舒佰利化工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2397250.00元
公示期: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利辛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利辛县港口路699号
电话:0558-881241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4月7日
Copyright © 2008-2018 易快得招标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1516772281 | E-mail:15167722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