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7]次 更新日期:2016-11-08 02:14:54.0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望儿山路等五条道路路网工程PPP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4月07日 |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望儿山路等五条道路路网工程PPP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望儿山路等五条道路路网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SP2016-04-1757,备案编号:JZZB-GC-20170226)项目,于2017年4月6日14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236号)二楼第一开标室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及投标价格: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579769348.3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及投标价格: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核工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615816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及投标价格: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583530709.49元.
公示期:自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0日下午17:00。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247。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下步采购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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