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山东招标信息 > 烟台市招标信息

莱阳市前淳于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监理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东] 点击:[99]次 更新日期:2016-11-08 01:08:02.0
摘要:工程名称:莱阳市前淳于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监理建设单位:莱阳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前淳于初级中学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划分标段数:一个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N525项目车门总成夹检具配套设施及工具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9日

四川江淮汽车有限公司N525项目车门总成夹检具配套设施及工具评标结果公示


一、四川江淮汽车有限公司N525项目车门总成夹检具配套设施及工具(招标编号:GN2017-07-0040)项目招标,于 2017年 2 月 10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五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津巴泰克汽车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5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鸿亚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80000.00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宇汽车装备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78000.00 元。

公示期:自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Copyright © 2013-2025 易快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6410861 | E-mail:641086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