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对信阳市平桥区水质检测化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水质检测化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6】 42 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水质检测所需化验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与之相关的售后维修等服务(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有招标物品供货经验,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能力。
3、投标企业须提供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6年 10 月 31 日至2016年 11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上述三证合一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等。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九、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 标 人:信阳市平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98569477
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1座404室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782911076
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6-356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