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84]次 更新日期:2016-11-01 03:03:19.0 |
招标编号:HBHTPY2016-101
清丰县五眼井村棚户区改造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濮发改城市[2016]69号文批准,清丰市政园林局现委托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主要利用地热能为该棚户区改造后冬季供暖,建设规模为年供暖面积14.12万平方米,年供暖负荷4989kw;新打4口地热井(其中生产井2口,回灌井2口);新建供暖换热站1座,热力管线700米。
2、建设地址:清丰县境内
3、项目总投资:约1589.9万元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5、招标范围:清丰县五眼井村棚户区改造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等内容。
6、工期:150日历天;
7、本次招标共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一眼地热井
二标段:一眼地热井
三标段:一眼回灌井
四标段:一眼回灌井
五标段:新建供暖换热站1座及管网铺设、设备采购安装
六标段:监理标
注:一个企业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报名及投标,且有两个标段同时中标的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5标段:
1、资格要求:1-4标段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水井凿井甲级资质。5标段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1-4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2015年)及以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2015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地热井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为准)。5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作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2015年)及以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2015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供水管网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2014年度、2015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其他人员: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适用于5标段)。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5、业绩要求:1-4标段:投标企业2015年以来(以合同为准)承担过地热井项目一份。5标段:投标人2015年以来承担过供水管网项目(以合同为准)。
注:投标人业绩不得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6、行贿档案: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6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过年审合格;
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3、项目总监需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4、2014年度、2015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5、企业2015年以来(时间以合同为准)承担过类似(包含地热井和换热站)项目一份,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监理合同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总监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三、报名须知
1-5标段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6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6标段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在袋口及易开口处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报标段的所有资料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劳务合同。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3、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材料(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密封)进行报名,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4、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领取招标文件,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五、投标保证金
1-5标段4万元,6标段4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4617005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93-8597866
地 址:濮阳市石化路与濮上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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