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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X223大寨桥、X018线大湖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80]次 更新日期:2016-10-29 02:54:45.0
摘要:受湘乡市交通建设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湘乡市X223大寨桥、X018线大湖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16)6
 

受湘乡市交通建设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湘乡市X223大寨桥、X018线大湖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16675、潭乡财采计(2016676委托代理编号: XY2016-116。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X223大寨桥、X018线大湖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16675、潭乡财采计(2016676

3、委托代理编号:  XY2016-116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第一标段

湘乡市X223大寨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508000

第二标段

湘乡市X018线大湖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414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第一标段

湘乡市X223大寨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危桥拆除

重建工程

合格工程

1、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付款方式:本工程项目按进度付款,完成设计内工程量的50%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经财评评审结算及审计后一年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交工验收合格后两年,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具体见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第二标段

湘乡市X018线大湖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危桥拆除

重建工程

合格工程

1、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付款方式:本工程项目按进度付款,完成设计内工程量的50%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经财评评审结算及审计后一年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交工验收合格后两年,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具体见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本工程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公司,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必须无在建项目。

拟任项目总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无在建项目。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公司,且必须无在建项目。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 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取得社会统一代码企业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2015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2014年和2015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3年(20132015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2015年内有2次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均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111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乡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管理单位:湘乡市公路局

       址:湘乡市政务大楼8                    :湘乡市红仑6

    联 系 人:刘先生   13975251958              联 系 人李先生  13975201665

   采购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 舒建军    陈铁华     电话(传真)0731-56792082    13975201180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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