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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GC-G-2016160禹州市鸠山镇贫困村道路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3]次 更新日期:2016-10-29 02:49:11.0
摘要:禹州市鸠山镇贫困村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禹州市鸠山镇贫困村道路工程由鸠政【2016】71号、许财政【2016】49号申请及批示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鸠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禹州市鸠山镇贫困村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禹州市鸠山镇贫困村道路工程由鸠政【201671号、许财政【201649号申请及批示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鸠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禹州市鸠山镇贫困村道路工程

2.2项目编号:JSGC-G-2016160

2.3项目建设地点:禹州市鸠山镇境内。

2.4项目建设工期:施工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含补遗)、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共划分7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具体如下:

2.6.1 施工标段

1标段:天垌-栗子园沟等道路工程;

2标段:天垌-魏家门等道路工程;

3标段:薛沟-南寨等道路工程;

4标段:瓦窑沟-刘庄等道路工程;

5标段:苏家门-唐庄等道路工程;

6标段:赵沟村东西路等道路工程;

7标段:张家村桥等工程;

2.6.2监理标段: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等施工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服务。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施工监理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工程规模:预算资金约1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2013101日至今,以施工合同日期为准)独立完成2个或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若中标,须在公示环节备查,不实者将取消中标资格且上报列入失信名单);

3.2施工监理标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近3年内(2013101日至今,以监理合同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2个或以上相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或性质和复杂程度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工程监理,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担任过两项以上同类工程监理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

3.5企业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凡参与许昌市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场被查出业绩造假等不良行为的的单位不得购买招标文件(如若中标,须在公示环节备查,未据实提供者列入失信名单)。

3.9各投标人只能报1个标段。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截止时间:2016 1118 日下午 1400  (北京时间)。

4.2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1118 1500 时分,地点为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14房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要出具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交查询结果将取消投标资格。

6.4在递交文件的同时,递交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证、交安B证,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证,质检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证、公路检测工程师证,业绩证明材料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证书原件,不能提供上述原件或提供虚假原件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并上报列入失信名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鸠山镇人民政府

  址:禹州市鸠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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