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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莘公路板桥路至南金堤加宽工程(副车道人行道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63]次 更新日期:2016-10-29 02:49:02.0
摘要: 范莘公路板桥路至南金堤加宽工程(副车道人行道及配套设施)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施工条件,范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委托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范莘公路板桥路至南金堤加宽工程(副车道人行道及配套设施)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施工条件,范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委托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HBZJ-2016N619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范莘公路板桥路至南金堤加宽工程(副车道人行道及配套设施)

   2、建设地点:濮阳市范县境内

   3、投资计划1500万元

   4、资金来源:地方财政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6、工期:施工标:90日历天/标段;监理标:止缺陷责任期

   7、质量标准:合格  

   8标段划分:

施工标第一标段:范莘公路(板桥路南金堤段)加宽工程(绿化带副车道人行道及配套设施)公路工程K31+195-K32+584

        第二标段:范莘公路(板桥路南金堤段)加宽工程(绿化带副车道人行道及配套设施)公路工程K32+584-K33+400;金堤路段路线493.761长,西起范莘路(起点桩号K0+000),向东至迎宾大道(终点桩号K0+493.761)。

监理标段:第三标段:范莘公路(板桥路南金堤段)加宽工程(绿化带副车道人行道及配套设施)K31+195- K33+400金堤路段路线493.761长,西起范莘路(起点桩号K0+000),向东至迎宾大道(终点桩号K0+493.76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1.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1.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人代理、项目经理、五大员及技术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及201511月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2.1.5业绩要求:投标企业2013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个(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应业绩中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含查询网址,截图内容须清晰完整)为准;

2.1.6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2.1.7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2.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2.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2.2.3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及201511月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2.2.4业绩要求:投标企业2013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个(以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相应业绩中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含查询网址,截图内容须清晰完整)为准;

2.2.5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注: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申请,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6 10 28 日-2016 11 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 范县白云宾馆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整(¥500.00元)。  

2、施工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持身份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供以下资料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5委托人代理、项目经理、五大员及技术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及201511月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为准)6)投标企业20131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中标公示网上截图(截图完整版须显示出网页)、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3、监理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项目总监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供以下资料;(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及无在监工程承诺书;4)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养老保险证明;5投标企业近年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提交以上所有资料1(提供的资料须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应内容)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拒收);报名时需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原件(其中新版资质证书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范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393-5263301             

地址:濮阳市范县杏坛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15239397609

驻濮地址:濮阳市京埔大楼三楼

 

2016年   10  2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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