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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加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7]次 更新日期:2016-10-25 14:06:16.0
摘要:更新时间:2016-10-25来源:浏览次数:33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信阳市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加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更新时间:2016-10-25    来源:   浏览次数: 33
    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信阳市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加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信阳市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加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2 采购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6]11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范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一批,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研发、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2 项目实施地点:信阳市所辖区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调试验收合格;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
A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备 注
1
二氧化硫自动监测仪
12
 
2
氮氧化物自动监测仪
12
 
3
一氧化碳自动监测仪
12
 
4
臭氧分自动监测仪
12
 
5
可吸入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仪
12
 
6
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
12
 
7
城市环境摄像系统
11
 
8
配套采样系统、消防、机架、UPS电源等辅助设备
11
 
9
数据传输网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电脑、打印机等)
11
 
10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11
 
11
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阀门等)
11
 
12
能见度监测仪
11
 
13
站房及配套设施
11
24平米站房 (带步梯),空调、除湿机、避雷装置等
14
高精度流量计
11
 
15
备品备件和耗材
11
仪器运行一年所需的耗材及备件
16
移动数据终端
5
支持4G网络
B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备 注
1
二氧化硫自动监测仪
10
 
2
氮氧化物自动监测仪
10
 
3
一氧化碳自动监测仪
10
 
4
臭氧分自动监测仪
10
 
5
可吸入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仪
10
 
6
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
10
 
7
城市环境摄像系统
9
 
8
配套采样系统、消防、机架、UPS电源等辅助设备
9
 
9
数据传输网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电脑、打印机等)
9
 
10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9
 
11
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阀门等)
9
 
12
能见度监测仪
9
 
13
站房及配套设施
9
24平米站房 (带步梯),空调、除湿机、避雷装置等
14
高精度流量计
9
 
15
备品备件和耗材
9
仪器运行一年所需的耗材及备件
16
    移动数据终端   
 5 
支持4G网络
17
空气质量平台系统
8
市级平台完善、升级、改造一套,建设县级平台7套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及参数均应符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国家环境监测网建设项目(一期)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及参数的通知》总站气字[2012]154号、《关于<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项目虚拟专用网络(VPN)硬件配置技术指标的补充通知》总站气字[2012]20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总站气字[2013]106号等文件要求。
3.3 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二氧化硫分析仪、二氧化氮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气体动态校准、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UPS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厂家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报名。
3.4 投标人所投监测设备(SO2、NO2、O3、CO、PM10、PM2.5)必须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在国家强制目录中的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内容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
3.6 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本次招标采购仅针对本国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得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各投标人可对以上两个标包报名,但每家单位只能按标包顺序中一个标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窗口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携带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A包: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B包: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保证金退还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址:信阳市楚王城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30002
代理机构: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未来大道7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0383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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