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1]次 更新日期:2016-10-20 23:05:10.0 |
2016-10-19
招标编号:HXZB-YZ-1608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回龙湖养老中心普通养老用房项目已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回发改[2015]03号文件批准建设,以回发改许准字[2016]17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回龙湖养老中心普通养老用房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回龙圩管理区回龙湖
2.3招标范围:永州市回龙湖养老中心普通养老用房项目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标段划分和投资:分为1个标段,总投资约1900万元,最终金额以财政评审后的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没有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须能在省人社厅或省建设厅网站上进行查询,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如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6年4月以来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其中项目经理每缺岗1天,处罚10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30%用于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预留款待工程验收完工,扣除处罚款后退还施工方。(开标后,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社保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3.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7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持省外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查询网址;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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