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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外贸学校新校区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教学图书信息楼、实训图书信息楼、食堂后勤中心,女生宿舍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2]次 更新日期:2016-10-19 19:04:50.0
摘要:河南省外贸学校新校区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教学图书信息楼、实训图书信息楼、食堂后勤中心,女生宿舍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外贸学校新校区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教学图书

 

河南省外贸学校新校区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教学图书信息楼、实训图书信息楼、食堂后勤中心,女生宿舍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外贸学校新校区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教学图书信息楼、实训图书信息楼、食堂后勤中心,女生宿舍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社会(2013)17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外贸学校,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外贸学校新校区项目建设工程教学图书信息楼、实训图书信息楼、食堂后勤中心,女生宿舍及配套设施工程;
2.2 项目批文:豫发改社会(2013)1721号;
2.3建设地点:河南省开封市汴西职教园区十大街东侧、职教路北侧;
2.4总投资额:1.83亿;
2.5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8140.18㎡;(其中:教学图书信息楼:19249.31㎡,实训图书信息楼:19147.38㎡,食堂后勤中心:13441.5 ㎡,女生宿舍:26301.99㎡,道路管网及配套设施)
2.6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印章的原件证明),且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签订合同且已完工的、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建筑施工项目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3.4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资格预审时提交审查委员会使用(注:近三年内不得有违规违纪记录);但申请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配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申请人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算起),须提供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暂停或者被取消状态,并且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报名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报名不足9家(含9家)的不再进行资格预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予者,请于2016  10    19  日至 2016 10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5   13   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印章的原件证明);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印章的原件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
(5)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印章的原件证明);
(6)符合本预审公告第3.3款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7)由第三方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算起)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8)关于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暂停或者被取消状态,并且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9) 本施工标段开标时将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注:报名以后所有人员及信息不得更换。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报名单位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的规定,上述第(2)、(3)项资料,报名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视同提供原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2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届时项目经理必需到场,否则招标人可认为申请人自动放弃,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或保函形式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外贸学校 
    址:郑州市文化路91号
联 系 人:董先生、李先生  
    话:0371-55910803、65910793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150米)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话:0371-65928756、65928339
电子邮箱:ztz3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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