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40]次 更新日期:2016-10-18 19:55:42.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学院路(兰曹路-福林街)、文体路(胜利路-兰曹路)人行道改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兰考县学院路(兰曹路-福林街)、文体路(胜利路-兰曹路)人行道改建工程
2.2项目编号:KFCJ-SG027
2.3建设地点:兰考县城规划区
2.4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400万元
2.5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一标段 :兰考县学院路(兰曹路-福林街)人行道改建工程,全长927米(双侧),两侧人行道宽2米;
二标段:兰考县文体路(胜利路-兰曹路)人行道改建工程,全长748米(双侧),两侧人行道宽5米;
三标段:兰考县学院路(兰曹路-福林街)、文体路(胜利路-兰曹路)人行道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8招标范围:
一、二标段:本标段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报名时携带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施工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无在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监理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 元/份(中标单位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凭完整图纸及收据退还押金)
5.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人民币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人民币整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 元人民币整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492501017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招标单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08605056
代理机构:开封市诚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25333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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