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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圩管理区房产局(林场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9]次 更新日期:2016-10-18 13:56:24.0
摘要:2016-10-1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回龙圩管理区房产局(林场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永发改投【2015】104号、永发改投【2015】174号、回发改许准字【2016】29号批准建设

2016-1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回龙圩管理区房产局(林场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 永发改投【2015】104号 、 永发改投【2015】174号 、回发改许准字【2016】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TRZB- 1678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回龙圩管理区房产局(林场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2  建设地点:回峰林场小区
2.3  规模:道路硬化5259㎡,球场硬化420㎡,排污管435m,路灯制安13套,总投资约160万(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
2.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回龙圩管理区房产局(林场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需提供投保截至前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交费发票或社保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社保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交费清单,)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任职,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近3年内(以开标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事项
4.1各潜在投标人由法人和项目经理自行到现场考察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业主签署勘探证明书。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与业主单为签署投标承诺函,承诺函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亲自签字。
4.2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派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要求为本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1.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授权委托人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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