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1]次 更新日期:2016-10-18 13:53:42.0 |
受湘乡市公安局的委托,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业务技术用房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窗帘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16)561
3、委托代理编号:XY2016-090
4、采购预算:628910元
5、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提供真实的卷帘面料(成份、克重量、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阻燃性耐光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能等)、布料(克重量、成份、甲醛含量、耐光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等)、罗马杆(含成份、维氏硬度、厚度)的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2016年1月份后的检查报告。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8时到12 时,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
8、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9、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或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同时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上半年所缴纳的社保证明;②卷帘面料、布料、罗马杆的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查报告.
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不符合要求或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概不接受报名。取得社会统一代码企业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1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
1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
13、开标地点: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14、采购人:湘乡市公安局
地 址:湘乡市东风路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75279061
15、采购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工贸新区转盘处)
联系人:舒建军 陈铁华
电 话:0731-56792082 13975201180
传真:0731-5679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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