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主要交通路口安装监控设备及城区主要道路施划热熔标线项目
2.2项目地点: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
2.3招标编号:信南财购2016-G008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二级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动态考核合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3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信号灯及标线)。
3.1.4投标人需出具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道路交通信号灯生产厂家(品牌)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
3.1.5投标人所采购的设备必须和建设单位现有设备匹配。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交易中心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审验: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类似工程业绩(信号灯及标线)合同、道路交通信号灯生产厂家(品牌)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1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交通局
地址: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880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大街交叉口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监督机构: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376-637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