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信阳市公安局监管场所采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监管场所采暖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6]130号;
3、采购内容:真空热水锅炉一台及系统安装。
4、投标人资格要求: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4.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有锅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4.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4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设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它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4.7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4.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17时止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窗口处购买;
5.2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两年内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社保登记证》或本单位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④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⑦类似项目业绩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6-6617511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6-8180519、18237606455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信阳市公安局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