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王台区环卫局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省科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禹王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就开封市禹王台区环卫局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开封市禹王台区环卫局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NKX-2016-0927号
1.3项目总投资:约42万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采购内容:自卸式垃圾车 数量:2辆
(具体系统材料设备要求见招标文件: 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
1.6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日内交付使用
1.7质 保 期:按照或不低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1.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3、具有专用汽车生产资质的制造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有制造厂家授权;所投车辆为环保车型(有环保公告)可在车管部门登记上牌提供国家车辆上牌公告。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须知:
4.1、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15 室 15号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原件及投标人须知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红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厂家授权书、环保公告网页版、上牌公告网页版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
4.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6、投标单位在现场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4.7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8、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9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禹王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386355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科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女士
电 话:1356950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