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86]次 更新日期:2016-10-14 19:05:37.0 |
2016-10-14
YZXXZB-16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经济开发区枫树路安置小区附属工程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基字[2016]62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经济开发区枫树路安置小区附属工程。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1703万元,安置小区占地约80.4亩。
2.3 建设地点:祁阳经济开发区长流社区范围内。
2.4 招标范围:枫树路道路工程988505.11元,枫树路道路工程延伸工程356431.26元,枫树路安置小区及公租房土石方工程12957359.35元,枫树路安置小区及公租房道路工程2729640.52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6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并要求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能查询到该单位的相关信息;
3.2 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该项目建设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6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网址、户名及密码,未提供查询网址、户名、密码的或查询不到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该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标法I” 及永住建发【2015】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yzztb.org)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yzztb.org)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邮箱(Email: 1090868982@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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