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5]次 更新日期:2016-10-14 04:22:21.0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江东大道加油站土建工程施工 | ||
发布时间 | 2016年11月18日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石油分公司委托,就江东大道加油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编号:JG2016-02-1433)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6年11月17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4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马鞍山石油分公司江东大道加油站土建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JG2016-02-1433
3、主要工程内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石油分公司江东大道加油站土建工程施工,具体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中除特别说明外的全部内容(土方、围墙、场地混凝土地坪、二层站房、罩棚立柱、油罐区、给排水、水电安装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委托造价机构出具的工程量清单。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马鞍山市江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1877360.57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慈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2013469.22元
6、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新思维建筑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1789548.71元
公示期:自2016年 11月 18日 至 2016年 11月2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石油分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园路6号
电话:0555-234342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6年11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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