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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材料塑钢门窗采购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60]次 更新日期:2016-10-13 22:50:48.0
摘要:1.招标条件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暂估价材料塑钢门窗采购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材料塑钢门窗采购
2.2招标编号:XCZB23- 1608052
2.3招标范围: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材料塑钢门窗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质保期内相关服务等内容;具体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按地块范围共划分四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地块BS01-03-02;
第二标段:地块BS01-04-02;
第三标段:地块BS01-04-03;
第四标段:地块BS01-09-02;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最多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塑钢门窗制作或加工能力的制造商,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1.2投标人需办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1.3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1.4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投标人提供相关产品样本和产品简介。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1.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1.5企业类似业绩;
4.1.6相关产品样本和产品简介(提供彩页);
4.1.7 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页版的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8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8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9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
4.2.3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优胜南路交叉口路西国奥大厦22层2209室招标部;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徐工 郑工
电    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98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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