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受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委托,就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182 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市财政拨款支持的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完善检测仪器设备,保障质检工作 正常运转。
项目预算:本次仪器采购项目控制金额5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单位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出表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5)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代理商投标时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移液器不需要提供授权书)。(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 2016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6楼西头向北6067房间(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未按规定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者不得投标。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出示营业执照原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两套。购买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00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 1日9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5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名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371—23856102
联系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6楼西头向北6067房间(政府采购中心)。
电子邮箱:13427458@qq.com
采购人名称: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23899213
联系地址:开封市金明东街88号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