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3]次 更新日期:2016-10-10 20:05:13.0 |
驻马店市农业路(东平路-东明路)道路排水配套
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 ZMD2016-403
1、招标条件
1.1、本工程招标项目驻马店市农业路(东平路-东明路)道路排水配套工程已由驻政办[2016]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工程招标项目位于驻马店市农业路(东平路-东明路)区域内,道路全长2090.05m,道路红线标准宽30m。
2.2、招标范围:车行道、人行道、交通工程、雨污水管道、电力及电信管道、照明、绿化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及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2.3、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划分 | 区间桩号 | 道路长×宽 (米) | 投资额 (万元)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要求 |
一标段(东平路-雪松大道北边线) | KO+000~K1+080 | 1080*30 | 2600 | 210 | 合格 |
二标段(雪松大道北边线-东明路) | K1+080~ | 1010.05*30 | 2600 | 21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职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该工程两个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6年10月 10 日至 10 月 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和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预定招标文件。
联系人:朱颖 联系电话:0396-2190919
4.2、招标文件发售实行预付款办法,交纳预付款的投标申请人持招标文件收据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南智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健康路中段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与通达路交叉北100米路西瀚宇商务7#楼17楼1722室
电 话: 13938369616 电 话: 0396-2190919
联 系 人: 丁股长 联 系 人: 朱颖
2016年10 月 10日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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