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60]次 更新日期:2016-10-10 20:04:53.0 |
新蔡县2016年统筹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提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JS2016-054
1.1招标条件:
新蔡县2016年统筹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提质建设项目),已经省财政厅(豫财发[2016]47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蔡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并有兴趣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名称:新蔡县2016年统筹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提质建设项目)
1.2.2 项目地址:新蔡县境内
1.2.3 项目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
1.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九个标段:
S1标段:新打机井180眼及玻璃钢制井房180个;修复配套旧井60眼
S2标段:新建生产桥涵241座,修复桥涵33座
S3标段:田间道路硬化13.66公里
S4标段:田间道路硬化9.4公里
S5标段:机井配套180眼及埋设管道57公里
S6标段:机井通电台区15个
S7标段:杨树苗3万株,大叶女贞1.8万株
S8标段:田间道路硬化5.96公里
S9标段:新打及配套机井90眼,新建生产桥涵56座
1.2.5 发包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内容
1.2.6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2.7 质量要求:合格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S1、S9标段: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总承包资质序列第一)同时具有凿井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公告发出前企业资质已在河南省水利部门进行资质信用备案,2013年元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2项合同价100万元以上,现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农业综合开发凿井工程业绩。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013年元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合同价100万元以上,现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农业综合开发凿井工程业绩。
1.3.2 S2标段: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总承包资质序列第一)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公告发出前其企业资质已在河南省水利部门进行资质信用备案,2013年元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2项合同价100万元以上,现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农业综合开发桥涵工程业绩。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013年元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合同价100万元以上,现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农业综合开发桥涵工程业绩。
1.3.3 S3、S4、S8标段: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总承包资质序列第一)的独立法人企业,2013年元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2项合同价100万元以上,现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农业综合开发田间道路硬化工程业绩。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同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013年元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合同价100万元以上,现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农业综合开田间道路硬化工程业绩。
1.3.4 S5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电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2013年元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2项合同价100万元以上,现已竣工的类似农业综合开发潜水泵配套(机井配套)工程业绩。
1.3.5 S6标段:具有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1.3.6 S7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苗圃资质。2013年元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2项合同价40万元以上,现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农业综合开发植树工程业绩。
1.3.7 投标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告知函时间为发布公告当天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
1.3.8 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必须满足该标段相应的资格要求,一名建造师只能报一个标段。
1.3.9 S6标段投标企业需到河南省新蔡县供电公司资信备案。
1.3.10 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在资格审查时有在建、中标、预中标已在网上公示的中标结果,需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
1.4 企业报名须知:
1.4.1 招标采取网上自行获取相关文件。
1.4.2 开标当日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履行报名手续,并于递交标书、资格审查资料同步进行。
1.4.3 报名费用:S7标段500.00元/标段, 其余标段均为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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