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空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院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空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院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开封市;
2.2 项目编号:汴交易-2016-GCJS-GK-337;
2.3 投资额:约190万元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施工标:国家空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院区工程-道路工程、新建围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
监理标:施工工程建设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7 计划工期:
施工标:30日历天;
监理标:工程建设及保修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需要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拟任主要其他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造价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拟任主要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属实”字样,提供社会保险网页版及查询方式);
3.2监理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属实”字样,提供社会保险网页版及查询方式);
3.3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3.6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报名及公开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 30时,到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 5013室(8号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提供资料:
4.2.1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施工标段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施工标段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施工标段提供)、拟任主要其他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造价员)岗位证书(原件,施工标段提供)、拟派项目总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监理标段提供)、无在建承诺(原件,施工标段提供)、审计报告及相关人员社保参保证明(原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4.2.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配合资料为: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被查询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3 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4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1500元/标段,监理标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持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否则按弃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22783621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女士、黄先生
电 话:0371-86186928/86186929
邮 箱:qxhnzb0371@163.com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