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开封高中实验学校综合楼东环路道路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汴财招(2016)180号
一、招标条件
开封市开封高中实验学校综合楼东环路道路管网工程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开封市开封高中实验学校。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开封市开封高中实验学校综合楼东环路道路管网工程
2.建设地点:开封市开封高中实验学校院内
3.工程规模:修建道路管网150米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投资额:约52万元
6.工期: 25 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施工期间不再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10日至2016年 10 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 1 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按照“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3.报名结束后请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开封市开封高中实验学校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39999333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单先生
电 话:0371—5617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