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3]次 更新日期:2016-10-10 19:57:40.0 |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企业运营总部中心工程,已由豫财建(2016)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1 工程名称:兰考县企业运营总部中心工程。
2.2 建设地点: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内。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内,五层至七层、九层至十二层面积各约2228m2。
2.4 总投资额:约540万元。
2.5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建设内容 |
一 | 兰考县企业运营总部中心装饰工程-五、六、七层装饰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
二 | 兰考县企业运营总部中心装饰工程-九、十、十一、十二层装饰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
三 | 兰考县企业运营总部中心智能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
3.1资质要求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一、二、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日期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3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费:第一、二、三标段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为
第一标段:叁万元整;
第二标段:肆万元整;
第三标段:壹万玖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携带转账凭证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 0104 0594 1031 8012
行 号:402 492 501 017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和《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网上发布。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地 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
联 系 人: 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招 标 人: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26962105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A座9楼109室
联 系 人: 应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1-5568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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