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北] 点击:[39]次 更新日期:2016-10-09 13:10:13.0 |
工程名称:联城路一期(联武路-太平路)道路绿化工程
招标序号:浙鼎建招[2016]162号
招标单位: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 9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秋丽 2571155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嘉恒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 曾伟飞 证书号码:B20160934
预中标价(大写):陆拾万零伍仟伍佰贰拾伍元整(¥605525.00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7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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